1.脑溢血患者:非稳定期禁用,后遗症患者须在医生监护下使用。
2.经期妇女慎用,孕妇的腹部禁用;处于成长期的儿童骨端禁用
3.暴露的脑组织、严重脑水肿,颅内高压禁用;活动性肺结核,严重支管扩张禁用。
4.化脓性炎症,急性败血症,持续高热禁用;出血倾向,消化道大面积溃疡禁用。
5.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禁用;X 线、镭,以及同位素治疗期间及随后的半年内禁用
6.对热过敏区域、感觉迟钝区域、血循环不良区域、性腺部位慎用。
7.有内固定患者,骨折断端未骨性愈合的患者慎用。
8.冠心病患者的左肩部,高度近视患者的眼部及其邻近区,交感神经节及迷走神经部
位,安装有心脏起搏器患者,有大出血倾向者禁用。
9.恶性肿瘤(为治疗癌症特殊设计的聚焦超声例外)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