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希思医美(871107)发布公告称,本公司,时任董事长郭晓伟,时任董事会秘书 蔡泽伟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被深圳证监局给予其他处罚。
据了解,涉嫌违法违规事实:公司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1号,下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董事长郭晓伟、董事会秘书蔡泽伟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说明如下: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希思医疗美容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及郭晓伟、蔡泽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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