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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销售玻尿酸 一微商被罚5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2022年06月16日

       “我花几千元买了两支注射用玻尿酸,没想到去医院注射时,医生却告诉我这两支玻尿酸说明书与实物不符,不能注射。”近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王女士的投诉。


       原来,王女士通过网购平台向浙江台州温岭市大溪镇某贸易公司的蒋某购买普通化妆品,并与蒋某加了微信好友。之后,王女士在蒋某的朋友圈注意到其销售的某款注射用玻尿酸价格较低,于是通过微信转账向其直接购买了两支注射用玻尿酸。王女士称,相较于直接去美容场所注射,自行购买注射用玻尿酸,再去医院由医生注射的整体费用便宜不少。可当王女士收到货后前往医院注射时,医生发现两支玻尿酸说明书上的产品型号与实际产品型号不符合,拒绝为其注射。


       “注射用玻尿酸属于第三类医疗机械,不是普通的化妆品,销售前需进行相关审批,不可随意销售,而蒋某并未办理相关许可。”执法人员介绍说,根据调查,蒋某实际上是从外地一供货商处拿货后转寄给王女士的,其对玻尿酸说明书上的产品型号与实际产品型号不符合并不了解。


       最终,蒋某因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有关蒋某供货商的问题线索也被移交给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温岭市消保委、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美容产品种类繁多,通过微信购买美容产品时要谨慎,不可一味追求价格便宜,要增强对产品质量、真假的辨识度,同时对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核实,建议消费者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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