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熟人介绍,北京海淀的李女士让朋友刘某为自己注射玻尿酸,结果因刘某操作造成身体损害,李女士诉至法院。2022年2月7日,记者从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26080元。
原告李女士诉称,她在聚会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某,因自己一直有做美容的想法,刘某建议她向额头注射玻尿酸。刘某自称曾在护校上学,也曾在美容院工作过,具有从事医疗美容的资质。经双方沟通,李女士于2017年冬天在刘某家中接受了玻尿酸注射,并支付了费用。注射后,李女士的额头出现瘀青,刘某称可能是注射时碰到了血管。几天后,瘀青部位状态恶化,刘某在家中帮李女士进行了溶栓处理,然而并未有好转。
李女士称,后经她要求,刘某给她退了款。为治疗额头伤情,她多次住院、进行门诊治疗,医院诊断为额部皮肤坏死。李女士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3万余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元、交通费3000元。被告刘某未出庭答辩。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女士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经微信沟通,协商确定由刘某为李女士注射玻尿酸。2017年11月21日,在刘某安排的地点,刘某为李女士在额头部位注射了玻尿酸;11月24日,李女士额头注射部位出现溃烂,经刘某处理未能改善;11月28日开始,李女士至整形外科医院、附属医院门诊和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额部皮肤坏死、面部注射美容术后”。李女士表示,在本次事发之前,其亦曾注射过玻尿酸,只是因为朋友介绍和价格便宜,其选择了刘某为其注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考虑双方过错,对于刘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宜判定为80%。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考虑李女士就其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损失金额与其额部受损的关联性的举证情况,对于相应损失金额,酌情判定为医疗费3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00元;李女士主张的交通费,证据不足,依据其诊疗情况,酌情判定为1500元。对于上述损失金额的80%,应由刘某赔偿予李女士。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26080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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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尿酸到底该怎么打
专家给出建议
针对这种在家打玻尿酸致额部皮肤坏死的情况,很多医生都做出过警示和提醒,“注射玻尿酸应到正规医院,这已经是老生常谈了。”西南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尹锐教授表示,类似的事故在全国各地都已发生多起,不少人图便宜,找非正规人员进行注射,却没有考虑后果。北京八大处李芯医师也提出以下建议。
李芯医生认为玻尿酸大家都不陌生,特别是对于女孩子来说,玻尿酸不仅可以饱满填充,还可以除皱抗衰,补水嫩肤,简直不要太喜欢。
但是这两年,因为玻尿酸毁容甚至危及生命的事件也有很多,那么问题来了,玻尿酸是属于美容项目还是美容外科项目呢?李芯医生想,很多姑娘们都把它当做一个很简单的美容项目!
在这里要敲黑板,玻尿酸属于美容外科,属于手术范围,并且,只有具备美容外科手术资质的机构才有资格申请采购正规玻尿酸,所以,注射需谨慎!
在面诊的求美者中,李芯医生见过很多自己或者朋友给注射玻尿酸的例子,而且很多,大家觉得就和普通打针一样,打进去就好啦,其实,这其中的危机你们都不了解,如果伤及了血管造成栓塞,或者想要效果好一点注射过量,都会有很大的危险,更不要说,你自己买的玻尿酸还是假的,正规玻尿酸可以通过手术干预溶解,而假的玻尿酸只能通过切开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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