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7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虚假宣传案例。福州市仓山区维多利亚医疗美容门诊部因涉嫌虚假宣传、销售过期药品分别被罚20万元、10万元,合计被罚30万元。
据介绍,2021年11月4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维多利亚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遂于次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制作了宣传介绍梁某、李某(当事人聘请的2位整形医生)内容的灯箱,挂在其一楼楼梯转角处及二楼走廊的墙壁。
其中:对梁某的宣传内容主要为“中华医学美容协会理事、中国医师协会整形专科会员”;对李某的宣传内容主要为“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协会会员、中国吸脂与脂肪移植专家组成员、国际医师协会美容外科分会荣誉会员、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专科会员”。当事人陈述,上述内容是为了加强宣传效果而杜撰的,宣传内容实际并不存在。
2022年1月7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另对其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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