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诸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破获一起非法经营肉毒素、玻尿酸等医美产品案。“浙江市场监管矩阵”官方 WeChat Official Accounts 公布了浙江“铁拳”行动和“亮剑2022”综合执法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起非法经营肉毒素、玻尿酸等医美产品的案例,涉案金额超千万。
非法销售肉毒素、玻尿酸价值超千万
据浙江省市监局官方公布的信息显示,2022年3月,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该市卫生局线索,摸排发现有不法商贩销售来源不明的医疗美容产品。该局通过深度走访调查,联合公安等部门在某出租房内当场抓获朱某等嫌疑人两名,捣毁非法销售肉毒素窝点1个,同时查获肉毒素3000余盒、玻尿酸和瘦脸针2000余盒(剂)、注射针剂5000余剂、减肥药1000余粒,另有不明来源化妆品2万余盒(剂)。
经查,朱某等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于2018年起从韩国购进大量肉毒素、医疗器械、化妆品,并通过WeChat等渠道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下家多达数百人,遍布20余省份,涉案肉毒素产品均无药品批准文号和相关批准信息。
经初步核算,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超千万元。因涉案金额巨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朱某等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多家医美机构广告违法,“肉毒素”等成高频被罚词。
发布“肉毒素”广告被罚50万元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显示,成都天使之翼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通过WeChat Official Accounts、点评平台发布“肉毒素”广告,并使用了患者手术前后的效果对比图,违反《广告法》被罚50万元。
通报称,肉毒素属医疗用毒性药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精神、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的规定。
另外,当事人利用患者的形象作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的规定。
2022年3月,武侯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万元。
资料显示,成都天使之翼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7日,法定代表人康胜博。成都市天使之翼健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大股东,占其股份80%。
成都金牛华欣美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公司网页上“无中生有”地吹嘘自己,所谓的“上海市十佳整形外科医生”并不属实;所谓“国内千级层流净化手术室”,根本没有投用。因虚假宣传,该公司在3月被金牛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
邛崃奥尔美医学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则是因为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发布了医疗广告,被邛崃市市场监管局罚款5.1万元。
进行“肉毒素瘦脸”等违法广告宣传被罚5万元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海市监处〔2022〕3204号)显示,北京繁星医美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对医疗用毒性用品进行广告宣传”被罚款5万元。
经调查取证,北京繁星医美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其官方网站使用了“繁星医美运用玻尿酸和肉毒毒素注射、埋线提升等成熟医美技术,满足用户面部祛斑、局部减脂、紧致提升、修复改善轮廓形态等需求”“肉毒素瘦脸针”的广告用语,违法对医疗用毒性用品进行广告宣传。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减轻处罚,罚款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4月11日。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繁星医美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医学美容连锁机构,成立于2017年2月16日,注册资本143.9122万元,由创始人刘腾飞担任法人,“繁星轻医美”是旗下主要业务品牌。
中国质量新闻网试图登录企查查APP标注的北京繁星医美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提示“403 很抱歉,您的访问请求被禁止”。而由该公司认证的“繁星FANCY” WeChat Official Accounts 显示,其提供嗨体水光针、光子嫩肤、玻尿酸、肉毒素注射、线雕提拉术等医美项目。
医美广告是执法人员重点关注的领域,近期又有多家医美机构因宣传“肉毒素注射”被罚。
4月22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一季度10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其中成都天使之翼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肉毒素”广告,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该公司在宣传时还使用了患者手术前后效果对比图,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
4月19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度查办的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其中南宁连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相关平台发布含有介绍“肉毒素”内容的毒性药物广告,在某整形网平台发布的广告图片中使用多个患者术前、术后形象照片作医疗证明,依据《广告法》以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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