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牌动向
华熙生物:一季度净利润2亿元 同比增长31.07%
华熙生物(688363)4月25日晚间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5亿元,同比增长61.57%;净利润2亿元,同比增长31.07%;基本每股收益0.42元。
医美监管
进行“肉毒素瘦脸”等违法广告宣传 繁星医美被罚5万元
日前,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海市监处〔2022〕3204号)显示,北京繁星医美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对医疗用毒性用品进行广告宣传”被罚款5万元。
经调查取证,北京繁星医美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其官方网站使用了“繁星医美运用玻尿酸和肉毒毒素注射、埋线提升等成熟医美技术,满足用户面部祛斑、局部减脂、紧致提升、修复改善轮廓形态等需求”“肉毒素瘦脸针”的广告用语,违法对医疗用毒性用品进行广告宣传。
华丹医美“斑莱雅”化妆品侵权使用孙俪肖像败诉被判赔50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知名演员孙俪诉华丹医美(北京)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丹公司”)侵犯肖像权案迎来一审判决结果,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华丹医美撤回“斑莱雅”牌化妆品上的侵权照片,并赔偿孙俪50万元。
相关判决文书((2021)京0106民初19213号)显示,孙俪诉称,2021年4月,发现华丹公司未经其授权,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将自己肖像及姓名印在“斑莱雅”牌化妆品的外包装及产品宣传册上,欺骗误导消费者认为孙某是“斑莱雅”牌化妆品的广告形象代言人,并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丰科路6号院的万达广场的专柜中销售前述侵权产品,产品售价为2380元/件。
孙俪同时诉称,华丹公司还在其经营的名为“华丹科技护肤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及微信商城中,使用孙某肖像及姓名用于“斑莱雅”牌化妆品的商业广告宣传,并在微信商城同步销售侵权产品,以达到牟取不当商业利益的目的。孙俪同时认为,丰科万达公司作为经营管理者,未尽审查监管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法院审理查明,华丹公司在斑莱雅品牌化妆品外包装、线下柜台和网上商城的商品详情页中使用孙俪照片用于商业宣传,侵犯其肖像权;丰科万达公司符合一般经营场所管理人的注意程度,不应认定构成侵权。最终,法院判决华丹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向孙俪公开道歉并赔偿肖像使用费50万元及合理支出5380元。
南宁媛美医疗美容、查尔曼医生假冒A等级医疗美容机构被通报
4月24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发布消息,南宁媛美医疗美容、查尔曼医生全国连锁两家医美医院假冒A等级医疗美容机构,扰乱医美市场,进行虚假宣传。经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办公室认真核实,上述两家机构/集团从未进行过评审定级,纯属盗用虚假5A级医疗美容机构名称和牌匾,大肆违规宣传,误导求美者,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以清除,进行全国通报批评。
协会敦促各医疗美容机构应诚实经营、拒绝虚假宣传,切勿伪造、仿造中国整形美容协会颁发的A等级医疗机构牌匾,一旦发现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国相关媒体上曝光。
昆明22家美容医疗机构被约谈
为规范美容医疗机构经营行为,提升医疗美容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22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昆明市22家美容医疗机构进行集体行政约谈。期间,3家美容医疗机构汇报了自查自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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