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北京繁星医美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对医疗用毒性用品进行广告宣传”被罚款5万元。
调查显示,北京繁星医美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其官方网站使用了“繁星医美运用玻尿酸和肉毒毒素注射、埋线提升等成熟医美技术,满足用户面部祛斑、局部减脂、紧致提升、修复改善轮廓形态等需求”“肉毒素瘦脸针”的广告用语,违法对医疗用毒性用品进行广告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图片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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