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市监处罚〔2023〕294号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违法行为
2023-11-07 00:00:00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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