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沈市监皇城处字(2023)47号
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广告有(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四)淫秽、迷信、荒诞的;(五)贬低他人的;(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的行为
2023-02-28 00:00:00
罚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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