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上卫医罚【2022】88号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无】
2022-07-08 00:0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上卫医罚〔2022〕88号案件名称:杭州连天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等案被处罚人名称:杭州连天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珍荣主要违法事实: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等的行为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贰万贰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行政处罚履行方式:罚没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使用手机“支付宝”“浙里办”扫描本机关提供的二维码缴纳,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按缴款单号缴纳,也可以凭本机关提供缴款单号到杭州银行杭州市区各营业网点缴纳。行政处罚履行期限: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行政处罚机关: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杭上)市管市监处罚〔2021〕1117号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2022-01-13 00:00:00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杭上卫医罚〔2021〕0416号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01^02
2021-11-11 00:00:00
被处罚人:杭州连天美医疗美容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593064594H现已查明:杭州连天美医疗美容医院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已构成违法。你单位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现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11000.00元。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杭上)市管市监不罚〔2021〕4021号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2021-08-31 00:00:00
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杭上)市管市监罚处〔2021〕1025号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情形
2021-05-11 00:00:00
1.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贰佰肆拾肆元整(21244.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杭上)市管市监罚处〔2020〕1083号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2021-01-21 00:00:00
1.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处罚款人民币捌贰仟整(¥2000.0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暂无内容信息
下载医美查APP
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