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开市监处罚〔2024〕187号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2024-04-30 00:00:00
对当事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处以罚款80000元。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烟芝市监消处罚〔2023〕0364号
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发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之规定,构成发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更多2023-09-20 00:00:00
1.罚款6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烟市监处罚(2022)41-1号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违法广告
2022-11-02 00:00:00
罚款20万元
-
烟市监处罚〔2022〕41号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
2022-06-30 00:00:00
1.对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罚款200000元;2.对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罚款100000元;罚款合计300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烟卫医罚【2022】001号
烟台市卫生计生部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2022-06-22 00:00:00
警告并处伍佰元整(500元)罚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烟卫医罚〔2022〕001号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04月15日,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号的烟台曙光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存档的患者病历中:1.患者“周某”的病历(病案号 2022040803)中,《术前小结》的“医师”一栏空白;2.患者“阳某”的病历(病案号 2021121001)中,《住院病案首页》的“出院诊断”一栏空白;3.患者“于某”的病历(病案号 2022011102)中,《超声医学影像报告单》的“诊断医师”一栏空白。该单位的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
更多2022-06-22 00:00:00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罚款
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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