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市监处罚〔2023〕359号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四十六条
更多2023-03-15 00:00:00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4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京海市监处罚〔2022〕3398号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查,当事人与北京邦定美容保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信息服务协议,委托其在微信公众平台、微商城、美团网、大众点评网、京东平台、新氧平台、更美平台中使用“北京邦定美容整形外科门诊部”账号代为制作、发布平台信息;当事人与北京邦定生物医学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信息服务协议,委托其在天猫商城、饿了么平台使用“北京邦定美容整形外科门诊部”账号代为制作、发布平台信息。 再查,当事人与北京邦定美容保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信息服务协议,在各平台发布信息的有效期及费用如下: 在微信平台、微商城发布信息,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8月30日,委托服务费1000元;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8月30日,委托服务费1000元; 在美团网、点评网发布信息,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9月6日至2021年10月5日,委托服务费1000元;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0月6日至2022年10月5日,委托服务费1000元; 在京东平台发布信息,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12月19日至2022年3月31日,委托服务费1000元; 在新氧平台发布信息,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9日,委托服务费1000元;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9日,委托服务费1000元; 在更美平台发布信息,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委托服务费1000元; 当事人与北京邦定生物医学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信息服务协议,在天猫商城、饿了么平台发布信息,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委托服务费1000元; 综上所述,广告服务费用共计9000元。 又查,当事人通过微信平台、美团平台、新氧平台、京东平台、更美平台、大众点评、饿了么、天猫商城等平台具体发布内容及核实情况如下: 因平台字数受限,调查认定的事实1-95内容,以证据的形式放于附件。 当事人发布上述1-49、51-95内容的广告,在发布前均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另举报人举报的其他内容,经我局核实不构成违法。
更多2022-08-05 00:00:00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6000元;
信用中国
京海市监处罚【2022】3398号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四十六条
更多2022-08-05 00:00:00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6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京海卫放罚〔2022〕0019号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放射诊疗许可证》未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2022-01-12 00:00:00
警告、罚款1500元
信用中国
京海市监工罚(2019)862号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
2019-10-17 00:00:00
罚款100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955771558054403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2019-05-13 00:00:00
警告
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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