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市监处罚〔2022〕3号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违法行为
2022-01-04 00:00:00
当事人为了证明公司技术水平,招揽生意,获取利益,2021年4月初支付美团网平台丽人商户服务费5000元,设立店铺“武汉漾颜医美”,2021年4月下旬,当事人将患者做了光电美肤项目治疗美容效果后,并在其店铺页面上发布患者“美容前、美容后”的效果对比图片,对外进行广告宣传。该患者是当事人2019年3月26日,为瞿女士签订美肤形象代言人协议,履行时间为一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治疗时,拍摄治疗场景照片及视频,并对照片进行选择等。当事人为瞿女士制定专属美肤治疗方案;并提供光电美肤项目治疗。项目包括:蜂巢皮秒祛斑、OPT美白嫩肤、燃料激光祛红血丝、C8白瓷Q光、光电传奇嫩肤、无针注氧水光等内容。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江卫医罚〔2021〕215038号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及允许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2021-09-15 00:00:00
1、警告;2、罚款2000元
信用中国
江卫医罚【2019】195024号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
武汉漾颜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
2019-09-17 00:00:00
警告
信用中国
暂无内容信息
下载医美查APP
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