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卫医罚〔2023〕034号
武汉市江岸区卫生健康局
武汉亚韩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同时参照《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第37项的轻微情节,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2023-12-12 00:00:00
警告;罚款13480元
信用中国
武税一稽罚〔2022〕43号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偷税
2022-09-01 00:00:00
1.对你单位2018年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2.对你单位2019年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3.对你单位2020年少缴企业所得税86422.56元,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罚款43211.28元。
更多信用中国
岸市监处罚〔2022〕15号
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违法行为
2022-02-24 00:00:00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给予警告。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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