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天市监处罚〔2023〕6号
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废物贮存设施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
2023-04-28 00:00:00
一、罚款30000.00(叁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天卫医罚(2022)22号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023-03-13 00:00:00
罚款0.21万元
信用中国
天卫医罚【2022】22号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023-03-13 00:00:00
罚款0.21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乌天市监处罚【2022】69号
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违法行为
2023-01-11 00:0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第一项“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的规定。 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的同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8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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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2018-08-08 00:00:00
罚款9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39
天山区环境保护局
未办理噪声排污申报
2017-05-05 00:00:00
300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6-07-14 00:00:00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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