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卫医罚字〔2023〕11081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023-11-30 00:00:00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信用中国
青卫医罚字(2023)11081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
2023-11-30 00:00:00
【无】
-
青卫消罚字〔2023〕11001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该单位检验科使用的利尔康泡腾消毒片Ⅱ型有效期至2023年2月5日,已超有效期。不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5.2.2要求,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更多2023-04-26 00:00:00
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信用中国
青卫医罚字【2022】11051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2022-11-18 00:00:00
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青市监处罚【2022】02007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法》(1994年10月通过,2018年10月修正)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更多2022-07-27 00:00:00
处罚款5134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青卫医罚字〔2021〕0061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监督检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2021-09-17 00:00:00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信用中国
青崂卫公罚字202第J304
崂山区卫生健康局
分诊点医务人员未采取标准防护措施
2021-01-07 00:00:00
自觉履行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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