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税二稽罚【2023】104号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你单位2018.1.1-2021.12.31共计取得医疗服务营业收入15544068.17元,已申报收入4474756.90元,未足额申报纳税【其中:2018年取得营业收入2977916.68元,申报收入261748.49元;2019年取得营业收入5004333.32元,申报收入1020337.78元;2020年取得营业收入3255942.93元,申报收入1337787.10元;2021年取得营业收入4305875.24元,申报收入1854883.53元】。
更多2023-07-14 00:00:00
对上述偷税行为,处应追缴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251280.08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25640.05元。
国家税务局
锡税二稽罚〔2023〕104号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无锡同舟医疗美容医院-逃避缴纳税款
2023-07-14 00:00:00
对上述偷税行为,处应追缴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251280.08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25640.05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锡卫医罚(2019)004号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019-05-09 00:00:00
罚款12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暂无内容信息
下载医美查APP
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