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市监处罚【2022】44号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的对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行为
2022-04-11 00:00:00
一、没收硫酸阿托品注射液1盒,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9支;二、处罚款:50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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