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市监罚字(2022)231号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022-07-20 00:00:00
处罚款100000元,上缴国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雨市监罚字〔2022〕231号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7年12月19日与互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商户入驻服务合同》(编号:ECP2459212)在第三方平台“美团网”上发布医疗广告。合同约定:互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当事人提供授权许可计算机软件及软件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当事人因其提供的推广内容、产品和服务与他方或用户之间产生纠纷的,应自行独立解决并承担责任。2021年6月3日,经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商湖南半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产商)取得了超声治疗仪注册证编号:湘械注准202120900940,有效期限至2026年6月2日。2021年8月13日超声治疗仪的适用范围变更为:适用于人体肩颈、腰腹部及四肢部位慢性组织损伤性疼痛,皮肤瘢痕和神经性皮炎的辅助治疗,以及促进产后子宫复旧,用于医疗机构康复科、皮肤科、整形美容科、妇产科相关疾病的辅助治疗。2022年11月18日,经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当事人取得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湘?长医广【2021】第11-18-213号,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4日。2022年3月18日,办案人员对当事人在第三方平台“美团网”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进行检查
更多2022-07-20 00:00:00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10万元。
信用中国
雨市监罚字【2022】第13号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022-01-20 00:00:00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28000元,上缴国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雨市监罚(2022)第013号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
2022-01-19 00:00:00
对当事人发布利用患者的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对当事人发布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批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内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8000元,上缴国库。
更多-
雨市监罚字(2020)309号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
2020-09-01 00:00:00
罚款0.3900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雨(消)行罚决字〔2019〕0044号
长沙市雨花区消防救援大队
其他违法行为
2019-11-22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结合部局《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处罚款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雨公(消)行罚决字〔2019〕0001号
长沙市雨花区公安消防大队
其他违法行为
2019-01-10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结合《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一条第2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长沙市雨花区脸博士医疗美容门诊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处罚款壹万零壹佰元的处罚。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07-13 00:00:00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7-14 00:00:00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7-14 00:00:00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下载医美查APP
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