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医保处字(2023)第5号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一般违法
2023-09-27 00:00:0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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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卫医罚〔2023〕10号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经许可为病人实施终止中期妊娠手术案
2023-08-15 00:00:00
你(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四十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警告;2.罚款人民币四万七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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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卫医罚〔2022〕19号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
2022-04-25 00:00:00
你(单位)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据《医疗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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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市监处罚(2022)00018号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
2022-01-13 00:00:0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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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市监处字〔2021〕00003号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自述于2019年创建名称为“丹阳曙光整形美容”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ysgzxyy,账号主体:丹阳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当事人已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报纸、户外、网络。 当事人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于2020年9月18日发布标题为“医美整形后如何护理、快速消肿?有用的方法在这里!”的文章,文中“美学日历|如何辨别超声刀的真假呢?”的部分出现患者形象。2020年9月24日发布标题为“美学日历|面部吸脂后皮肤会松弛么?”的文章,文内出现患者形象;标题为“你对玻尿酸隆鼻知道多少?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呢?”的文内出现患者形象及医务人员形象。 当事人案发后已将违法广告删除,自述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上述广告费用1200元。
更多2021-01-13 00:00:00
罚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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