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税稽罚〔2023〕23号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稽查局
市场违法行为
2023-12-21 00:00:00
对你单位上述行为罚款601,624.04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汕龙市监处罚〔2023〕305号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更多2023-10-17 00:00:00
1、对当事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528.8元;二、处罚款2000元。两项合计2528.8元。2、对当事人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如下:处罚款31500元。3、对当事人在商业大厦电梯内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如下:处罚款9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4928.8元,上缴国库。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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