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第2120249200号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机关于2023年12月11日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当事人正在执业中。在当事人9楼监控室查见当事人五楼美容皮肤科2023年12月1日的监控视频,视频中查见护士肖凌耘在2023年12月1日15点24分0秒至15点27分45秒在5楼治疗室二视频中配置肉毒素皮试液,在12月1日15点27分59秒至15点35分42秒在5楼治疗室五的视频中护士肖凌耘先后为两位患者进行皮内注射技术操作,未行皮试前消毒,在为第一名患者行皮内注射前更换针头,皮内注射后再次更换针头为第二名患者进行皮内注射,注射后再次更换针头。在12月1日17点35分至17点50分在5楼治疗室一的视频中护士肖凌耘为患者许芳芳做皮内注射,注射前未行皮肤消毒,注射后针头和针筒均按照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现场查见患者许芳芳2023年12月1日的门诊病历信息、治疗记录单、医疗美容知情同意书。经调查,护士肖凌耘2023年12月1日为许芳芳等三名患者行皮内注射时仅更换注射器针头未更换针管,该行为违反了《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中”配药、皮试、胰岛素注射、免疫接种等操作时,严格执行注射器'一人一针一管一用'“的要求,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更多2024-01-05 00:00:00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信用中国
长第2220230013号
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2023-05-19 00:00:00
警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沪市监总处〔2021〕322021000297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我队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时,发现上海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艺星整形医院Yestar”发布标题为“「新生代·敢美一夏」适合夏季的医美项目大公开,不入纯亏!”的文章宣传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电子显示屏内公示的《上海艺星美容中医科价格表(三)》等表格内使用“原价”宣传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经查,当事人上述医疗美容服务项目未按对外宣传的“原价”销售过。涉嫌使用标示虚假原价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
更多2021-11-11 00:00:00
罚款15.0000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沪市监浦处字(2019)第152019002429号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2019-09-12 00:00:00
罚款50.0000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长市监案立案字(2017)第050201710355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法发布广告
2018-01-16 00:00:0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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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内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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