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监静处〔2024〕062023002223号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2024-03-14 00:00:00
罚款0.900000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沪市监机处〔2023〕202023000033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2023-11-29 00:00:00
罚款20.000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静第2220230042号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2023-08-22 00:00:00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沪市监总处【2022】322021000494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2022-12-26 00:00:00
罚款5.488000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静第2120226012号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2022-11-02 00:00:00
警告
信用中国
静第2220220033号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2022-11-02 00:00:00
警告
信用中国
沪市监松处【2022】272022000185号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2022-08-18 00:00:00
罚款0.1200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沪市监松处〔2022〕272022000185号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03年1月27日,住所为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818号一、二层,主要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经营活动。当事人有以下违法事实:\u200b2021年9月15日,当事人与上海鑫竣营销策划中心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委托上海鑫竣营销策划中心为其发布道闸广告,发布期限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10月23日,广告单价300元,广告费用人民币1200元。嗣后,上海鑫竣营销策划中心于2021年9月25日在松江区天乐小区、珠江新城、松江首府、瑞淞公寓等4个小区门口制作发布含有“REDREAM薇琳医美”、“品牌盛典 BRANDIG CEREMONY”、“美团医美 放心变美”、“扫码享优惠”、“精彩正开始 AMAZING BEGINNING﹒﹒﹒”等内容的道闸广告。上述医疗广告内容没有经过广告审查机关的审查。2021年10月24日,上海鑫竣营销策划中心将上述广告予以撤掉。2022年7月21日,当事人向上海鑫竣营销策划中心支付广告费人民币1200元。\u200b 另查证,当事人于2021年9月、10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20475164.81元、17223970.96元。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u200b
更多2022-08-18 00:00:00
罚款0.1200万元
信用中国
沪市监浦处字(2019)第152019002437号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2019-09-12 00:00:00
罚款50.0000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沪市监静处字(2019)第062019001000号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违反本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发布广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2019-08-08 00:00:00
罚款20.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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