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卫传罚〔2024〕8号
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未对手术器械包内放置化学指示物、未开展灭菌效果化学监测;2.对换药使用的缝合针、手术刀和缝合线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3.消毒使用的利尔康酒精等三种消毒产品超过失效日期;4.消毒使用的消毒产品欣瑞达碘酒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
2024-03-26 00:00:00
罚款
信用中国
暂无内容信息
暂无医生
暂无图片
下载医美查APP
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