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卫医罚〔2021〕20号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
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八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2021-09-23 00:00:00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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