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监处罚〔2023〕038号
岳麓区市场监督局
当事人于2020年6月17日在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了公司登记,2020年6月23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活动。当事人为了提高公司知名度,推介服务项目,于2021年7月25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标题《长沙梵汐医学美容 中胚层疗法效果到底好不好》,宣称“中胚层疗法功效:1.突破皮肤吸收屏障,瞬间激活自身胶原,彻底解决护肤品不易透过表皮吸收的问题。2.强效紧致皮肤,刺激弹性纤维细胞增生、保障真皮结缔组织的完整性、使皮肤紧致、细纹消失。……”;于2021年11月25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标题《长沙梵汐医疗 秋去冬来,赶快为你的皮肤做个保养氧》,宣称“个性治疗 锁住年青 西班牙英诺净斑素:一扫暗层,让你拥有亮白嫩肤。光子美白嫩肤:从肌底改善肤质,修复肌肤问题。……。”经核查,当事人的服务项目不具备其宣称“彻底解决护肤品不易透过表皮吸收的问题”“使皮肤紧致、细纹消失”及“一扫暗层,让你拥有亮白嫩肤”等效果,宣传内容与实际不一致。当事人于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后删除了上述文章。当事人向微信公众号平台缴纳认证费用为300元/年,上述文章的设计、制作、发布的费用为500元/篇。发布上述广告的费用为1300元。
更多2023-03-09 00:00:00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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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岳卫医罚字〔2021〕013号
岳麓区卫生健康局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2021-06-21 00:00:00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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