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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星禾荟医疗美容

南昌星禾荟医疗美容

电话:暂无信息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778号星河国际101、202、304室
医疗美容门诊部成立5年
简介:南昌星禾荟医疗美容门诊部,成立于2018-11-06,位于西湖区洪城路778号星河国际101、202、304室科室范围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

医院资质

营业执照

营业期限
2018/11/06至1970/01/01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编码
91360103MA387LYL3A
法人
涂序金
注册资金
150万
经营范围
医疗美容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限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医疗执照

证件有效期
2020/06/04至2025/06/03医疗执照
医院级别
未定级
医院资质
医疗美容门诊部
麻醉科
科室范围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

医院风险

行政处罚 2条

决定书文号
决定机关名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内容
数据来源

西市监广处字〔2021〕1号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违法行为

2021-04-01 00:00:00

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前提下,利用患者作推荐、证明发布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以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之规定:“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构成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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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西市监广监处罚【2021】1号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违法行为

2021-04-01 00:00:00

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前提下,利用患者作推荐、证明发布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以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之规定:“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构成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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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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