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医罚【2023】0047号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2023-09-06 00:00:00
警告;罚款1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宁环罚【2023】05201号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行政违法
2023-01-05 00:00:00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伍拾元整(¥5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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