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青市监处罚〔2021〕15224号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2021-12-01 00:00:00
1.没收过期医疗器械4盒;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青市监处字【2020】8002号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查明,当事人广西南宁禾美君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从2019年5月11日起至上级交办之日止,在其微信公众号“广西南宁禾美君医疗美容”上,使用“荣美会,摒弃医美乱象回归医美本质、让价格回归价值,聚焦于大众医美普及服务,是人人都能消费得起的医美服务平台,实现了VIP会员化管理,能够使其在全国的连锁医院,享受一站式的高品质美丽服务,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推崇,目前已经成长为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医美品牌”等字样对其公司加盟的“荣美会”品牌进行广告宣传。当事人使用“最具影响力”绝对化用语进行广告宣传的情况属实。
更多2020-03-17 00:00:00
罚款1.0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09-30 00:00:0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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