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卫医罚〔2024〕00423号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按规定实施病历管理制度
2024-02-20 00:00:00
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信用中国
穗卫医罚〔2023〕00441号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在未实施《三级查房制度》的违法行为
2023-12-08 00:00:00
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信用中国
穗卫医罚(2023)00441号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2023-12-08 00:00:0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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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佛南建水罚罚字〔2022〕56号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经查,南海精准免疫转化创新中心之转化研究中心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装修工程在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情况下擅自施工。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是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北京木牛流马净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该工程建筑面积为4780平方米,截止2022年7月12日检查时,已经基本完工。涉案工程合同价款为8663806.38元。
更多2023-02-06 00:00:00
处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罚款。
信用中国
粤药监药罚〔2020〕2007号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我办执法人员前往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送达广州市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19CHZ0827)中涉及碳酸氢钠滴耳液(20190925)经检验不合格。经初步调查,当事人于2019年9月25日生产碳酸氢钠滴耳液(20190925),共300支,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抽样进行检验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生产的碳酸氢钠滴耳液(20190925)其中60支被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抽样,其余产品于2019年9月25日至11月30日发放给本医院各药房共240支,每支价格为3.37元,共计808.80元,即违法所得808.80元。被抽样的60支滴耳液共计202.20元,即货值金额共计1011元。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碳酸氢钠滴耳液符合《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六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的情形,应按劣药论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
更多2020-06-17 00:00:00
【无】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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