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税一稽罚〔2023〕43号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经检查,你单位2020年申报营业收入128,997.34元, 2021年申报营业收入108,704.96元,账载金额与申报数据一致。你单位收款系统显示,2020年实际营业收入4,156,460.22元,2021年实际营业收入9,278,587.60元。经你单位实际负责人(院长)询问笔录证实,你单位收款系统是真实的经营收入数据。由于未如实记账,目前无法核算真实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你单位隐瞒营业收入,造成少缴税款,属于偷税行为。
更多2023-05-16 00:00:00
对你单位处罚款2,00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惠城市监大队处罚字〔2022〕87号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使用、失效医疗器械和过期药品案
2022-06-20 00:00:00
1.警告; 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1台; 3.没收过期医用棉签3包、过期一次性使用负压采血器6包、一次性使用医用透明贴膜273片;4. 没收过期酚磺乙胺注射液1盒(内有7支);5.罚款共计拾贰万元(¥120000元。)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惠城市监大队处罚【2022】87号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惠州时光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过期药品及医疗器械,其行为涉嫌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五)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2022-06-20 00:00:00
1.警告; 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1台; 3.没收过期医用棉签3包、过期一次性使用负压采血器6包、一次性使用医用透明贴膜273片;4. 没收过期酚磺乙胺注射液1盒(内有7支);5.罚款共计拾贰万元(¥120000元。)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惠城市监大队处罚〔2022〕87号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惠州时光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过期药品及医疗器械,其行为涉嫌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五)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2022-06-20 00:00:00
1.警告; 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1台; 3.没收过期医用棉签3包、过期一次性使用负压采血器6包、一次性使用医用透明贴膜273片;4. 没收过期酚磺乙胺注射液1盒(内有7支);5.罚款共计拾贰万元(¥120000元。)
更多信用中国
惠城市监河南岸处字〔2021〕21号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04-14 00:00:00
罚款20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惠城市监分局处字(2019)112号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的
2019-10-14 00:00:00
【无】
-
【无】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2019-10-09 00:00:00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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