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第2120239502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2023-08-29 00:00:00
罚款5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沪第2120235505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
2023-08-29 00:00:00
警告,罚款50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长第2220230018号
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2023-06-09 00:00:00
警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沪市监长处【2022】052022000554号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
2022-11-29 00:00:00
罚款3.000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沪市监长处〔2022〕052022000554号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8月22日对红宝石路396号上海和德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1)当事人药房内存放了“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润百颜)”共15盒,其中批号为36926108的11盒,批号为36926101的4盒。该产品外包装标签标示“贮藏:2-25℃,禁止冷冻,避免阳光照射”。药房内悬挂的温湿度计显示温度30℃,湿度65%。(2)当事人电脑系统“Clinic Management System”显示的上述“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的库存为12盒(批号36926101),该系统内未显示医疗器械注册人名称,供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且显示的库存批号、数量(12盒)与现场检查库存批号、数量(15盒)不符,其记录不准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四)、(五)项和第三款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8月26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u200c\u200b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08年11月27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服务。当事人于2022年3月11日从北京驭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共20盒,其中批号为36926108的15盒,批号为36926101的5盒。当事人可提供进货查验制度,但无法提供书面或其他的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验收后将上述医疗器械贮存于二层药房,室温保存,无法提供完整的温度记录表。上述“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为当事人医疗美容科医生给病人使用。
更多2022-11-29 00:00:00
罚款3.000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信用中国
沪第2220210059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
2021-05-19 00:00:00
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信用中国
沪第2120216007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2021-05-19 00:00:00
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信用中国
沪第2120219023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2021-05-19 00:00:00
罚款人民币2000元
信用中国
暂无内容信息
下载医美查APP
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