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市监处罚〔2024〕164号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四十六条
2024-01-23 00:00:00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京海市监处罚(2024)164号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一”中所称违法广告为当事人在“新氧网站”发布的商品详情页中的内容,具体内容为:“【热拉提】热拉提PLUS全面部【定点+滑动】收紧双下巴提升下颌缘紧致提升”商品,该商品头图位置发布有“泰美丽格泰美周年庆”“热拉提PLUS全面部”“送双下巴+下颌缘”“正版仪器支持检验”“官方认证操作医师官方指定医疗机构”“毕世鹏医生原空军总医院皮肤科医生”“李舒倩医生原黄寺美容外科医院医生”“泰美丽格医疗美容诊所热拉提PLUS官方授称权机构”的文字以及毕世鹏、李舒倩两位医生的照片,以下简称“广告一”。在该广告中商品的图文详情中,发布有“一齐改善三大老化问题”“热拉提PLUSTHERMOLIFT聚焦射频紧肤系统”“一拉一提逆时光”“热拉提PLUS为青春续龄”“新品发布为您定制年轻容颜”文字和带有美女的图片,在其下方介绍了热拉提PLUS原理、作用、注意事项等。在“广告一”中,介绍了热拉提PLUS原理、作用、注意事项等信息,为须向消费者明示提供商品的基本必要信息,该信息的介绍现无证据证明其有虚假宣传情况,广告内容真实;在广告头图中有“送双下巴+下颌缘”文字,结合上面标题“热拉提PLUS全面部”文字,可以明确购买“热拉提PLUS全面部”项目可得到下巴和下颌缘部位热拉提服务,使用期限3个月,相关价格等条件在广告中可查,举报不实。此广告在该广告头图位置有两名医生的形象及履职简介和姓名。毕世鹏、李舒倩两名医生为此医疗服务的治疗医生,该信息为向消费者公示的基本信息,非以医生名义对服务或商品作推荐、证明。“举报二至六”中所称违法广告为当事人在新氧医美平台动态栏发布的视频,视频具体内容为:“光子嫩肤+超皮秒祛斑,让你不在沧桑沮丧,从此做一个白净清澈,温婉美好的女子”。“这位求美者属于结构型的黑眼圈。【造成黑眼圈的原因】隆鼻之后带动鼻面等”视频,视频名称位置有客户术前术后对比照片。举报涉及的视频内容为王忠杰以个人名义在新氧医美平台发布的日记分享,以介绍项目相关科普知识为主,在视频中未宣传具体项目服务价格等商品信息,与当事人销售的商品服务无直接关联,因此其内容不认定为广告。“举报七至八”中所称违法广告为当事人在“新氧网站”发布的商品广告,商品名称为“【胶原蛋白淡化黑眼圈】黑眼圈/泪沟肤柔美双美胶原蛋白【认证医师】主任注射套餐”,该商品广告头图位置发布有“官方正品宝甄选机构”、“双美胶原蛋白肤柔美黑眼圈/泪沟官方认证技术主任操作”文字,其右侧有“泰美丽格联合丽格”、“年终盛典岁末狂欢”、“私信送超皮秒眼周一次”、“双美教学师范中心”、“双美认证注射中心”的图标和文字组合,以下简称“广告二”。当事人提供材料证明,该医疗项目的操作医生为朱效伟,为当事人聘任的技术主任,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该宣传为当事人向消费者明示的产品基本信息,非以医生名义对服务或商品作推荐、证明。另查,当事人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京)医广【2021】第04-12-0595号,有效期:2021-04-12至2022-04-11,《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中审批通过的内容为: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北京泰美丽格医疗美容诊所,诊疗项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医疗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东路23号-101、201等。当事人超出医疗服务广告审查范围,未经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许可,擅自发布上述广告一、广告二两条医疗广告。另查,当事人与“新氧”平台签署的《新氧平台在线服务协议》(编号:20200119)当事人向“新氧”平台缴纳的费用为入驻费,而非广告费。根据服务协议当事人要根据每笔交易预约金抽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用,因此每则广告具体的费用无法确定。当事人无法提供设计、制作、发布上述2则广告的广告费用证明文件,故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费无法计算。又查,当事人在我局对其进行举报核查时,已自行将其在“新氧”平台商品购买页头图位置上的广告内容进行删除下架。
更多2024-01-22 00:00:00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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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海卫传罚〔2023〕0050号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的
2023-04-11 00:00:00
警告、罚款2000元
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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