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市监处罚【2022】4号
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
2022-06-17 00:00:00
河南星韵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要求贮存和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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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市监处罚〔2022〕4号
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星韵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要求贮存和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2022-06-17 00:00:00
罚没20812元
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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