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西市监广处罚〔2023〕3号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违法行为
2023-08-01 00:00:00
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前提下,通过美团网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的有效期为一年,并严格按照核定内容进行广告宣传。”的规定,属于违反医疗广告管理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行为处予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全部上缴国库。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西行执〔2019〕61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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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2019-02-20 00:00:00
罚款一万元整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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