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奎市监罚决字(2023)387号
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在发布的医疗广告中使用患者形象作证明、发布的医疗广告与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及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广告的行为。
更多2024-02-21 00:00:00
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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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奎市监罚决字〔2023〕387号
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在发布的医疗广告中使用患者形象作证明、发布的医疗广告与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及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广告的行为。
更多2024-02-21 00:00:00
警告;罚款;
信用中国
潍奎市监处罚〔2022〕324号
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3-04-11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和第二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
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潍奎市监罚决字〔2021〕026号
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管管理局
2021.2.3日当事人在美团APP上使用患者名义、形象进行治疗的前后对比照片,暗示诊疗整形效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之规定。
更多2021-03-10 00:00:00
对其进行罚款
信用中国
奎〔消〕行罚决字〔2019〕0072号
潍坊市奎文区消防救援大队
潍坊天宏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2019-12-11 00:00:00
罚款
信用中国
奎公〔消〕行罚决字〔2019〕0006号
潍坊市奎文区消防救援大队
潍坊天宏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之规定
2019-01-18 00:00:00
对其进行罚款
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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