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黄卫医罚字〔2023〕02001号
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
对医疗机构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2023-03-29 00:00:00
【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08015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法》(1994年10月通过,2018年10月修正)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更多2022-11-17 00:00:00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零壹拾元整(¥2010.0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青黄卫(传)简罚字〔2020〕第02018号
青岛市黄岛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无
2020-05-14 00:00:00
警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暂无内容信息
下载医美查APP
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