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市监处罚〔2023〕0179号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2023-12-11 00:00:00
罚款人民币5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西卫医罚〔2021〕018号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使用助理执业医师独立执业
2021-07-13 00:00:00
以上事实1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2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八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1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结合《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卫生行政处罚;事实2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结合《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卫生行政处罚。综上,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建议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卫生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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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市监工罚字〔2019〕第62号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2019-07-19 00:00:00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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