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市监罚字【2020】240号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
更多2020-10-26 00:00:00
罚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兰)市监罚字〔2020〕240号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日,我局接到投诉举报单,于2020年6月2日到兰州市公证处对兰州皙妍丽整形美容门诊部在微信小程序 “兰州皙妍丽”发布的《兰州皙妍丽整形 6.18美丽大促》“人气单品 肉毒素”栏目下五个单品的医疗美容广告采取证据保全公证。随即我局执法人员在2020年6月4日到兰州皙妍丽整形美容门诊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涉嫌违法的医疗美容广告内容进行了提取及核查,并于2020年6月4日立案。当事人兰州皙妍丽整形美容门诊部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兰州皙妍丽整形 6.18美丽大促》“人气单品 肉毒素”栏目下5条毒性药品医疗美容广告,分别为“国产单部位除皱 衡力面部除皱 ¥398”、“衡力瘦脸针¥980”、“衡力注射瘦肩¥1980”、“衡力注射瘦腿¥2980”、“进口单部位除皱¥1280”,并于同年4月28日由当事人发布在“兰州皙妍丽”微信小程序上。以上5条医疗美容广告的设计制作费用为每条200元,共计1000
更多2020-10-26 00:00:00
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医疗美容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罚款252000元。
信用中国
2020-1号
兰州市城关区卫生健康局
《护士执业证书》执业地点未变更案
2020-03-27 00:00:00
警告
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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